发表时间:2023-11-10 07:51:30 来源:bob全站APP产品展示
2023年 2月20日,依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过后监管标准出产建造项目水土保持设备自主检验的告诉》(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出产建造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告诉》(办水保〔2019〕172号)和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出产建造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办法的告诉》(浙水保〔2019〕3号)要求,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出资建造开发有限公司在该项目会议室对龙湾城市中心区城中村改造工程(永中单元 F-03 地块)(温龙农许〔2020〕62号)的水土保持设备进行了自主检验,并将检验成果于2023年7月13日至2023年8月10日在工程建造检验公示网站进步行了公示。2023年11月3日,向龙湾区农业乡村局(水利局)提出报备请求,并上报该项目水土保持设备检验鉴定书等材料。
经核实,该工程自主检验材料契合格局要求且已在大众熟知的网站上向社会公告,我局赞同存案。
龙湾城市中心区城中村改造工程(永中单元 F-03 地块)水土保持设备检验鉴定书.pdf
龙湾城市中心区城中村改造工程(永中单元 F-03 地块)水土保持设备检验报告(1).pdf
龙湾城市中心区城中村改造工程(永中单元F-03地块)水土保持设备监测总结报告.pdf
龙湾城市中心区城中村改造工程(永中单元 F-03 地块)水土保持设备自主检验状况公告
2023年 2月20日,依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过后监管标准出产建造项目水土保持设备自主检验的告诉》(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出产建造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告诉》(办水保〔2019〕172号)和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出产建造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办法的告诉》(浙水保〔2019〕3号)要求,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出资建造开发有限公司在该项目会议室对龙湾城市中心区城中村改造工程(永中单元 F-03 地块)(温龙农许〔2020〕62号)的水土保持设备进行了自主检验,并将检验成果于2023年7月13日至2023年8月10日在工程建造检验公示网站进步行了公示。2023年11月3日,向龙湾区农业乡村局(水利局)提出报备请求,并上报该项目水土保持设备检验鉴定书等材料。
经核实,该工程自主检验材料契合格局要求且已在大众熟知的网站上向社会公告,我局赞同存案。
龙湾城市中心区城中村改造工程(永中单元 F-03 地块)水土保持设备检验鉴定书.pdf
龙湾城市中心区城中村改造工程(永中单元 F-03 地块)水土保持设备检验报告(1).pdf
龙湾城市中心区城中村改造工程(永中单元F-03地块)水土保持设备监测总结报告.pdf